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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球范围的生物能源产业链——访诺贝尔奖获得者、原联合国主管科技助理秘书长春大地
来源:  中国能源报            加入时间:  2011-09-14                   摄            李永强  文

 

人民网: http://paper.people.com.cn/zgnyb/html/2011-09/12/content_923033.htm?div=-1      

构建全球范围的生物能源产业链

——访诺贝尔奖获得者、原联合国主管科技助理秘书长春大地

本报记者 李永强 《 中国能源报 》( 2011年09月12日   第 04 版)

  ■春大地

  我们应该在全球范围内构建由生物能源生产、消费、贸易环节所组成的完整产业链条。

              

  编者按:

  生物能源因其较好的节能环保效果,而日渐受到世人的青睐。根据我国“十二五”规划,未来五年生物能源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期,良机当前,我国的生物能源产业应该如何发展?近日,本报记者就此问题专访了诺贝尔和平奖共同获得者、原联合国主管科技助理秘书长、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成员Sergio C. Trindade博士(下称音译词“春大地”)。

           

  中国能源报:根据中国“十二五”规划,未来五年中国生物能源产业将有望快速发展,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产业发展仍面临不少挑战和困难,其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是,生物能源原料供应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而工业生产具有很强的连续性特点,对于二者之间矛盾,您认为有无成功的解决方式?

  春大地:基于纤维素材料(农作物、森林和城市残留物)的第二代生物燃料在供应上将具有连续性。如果将农作物作为原料,选取年内不同时期收获的作物便能解决问题。例如,将甜高粱(一年两季)和另一种全年均匀种植的作物(例如甘蔗)结合起来,甚至可以尝试一年三季的同一种作物(如甜高粱)。

  中国能源报:中国几年前在广西投建了一个20万吨的木薯燃料乙醇项目,在该项目建设前当地木薯产量大大过剩,且价格很低;但是一旦木薯燃料乙醇生产线建好后,马上出现了供应不足和价格高涨现象,严重影响了这个项目的正常运作和盈利水平。事实上,这在生物能源原材料供应方面也是一个共性问题,那就是一旦能源农产品成为工业原料时,都会出现供应不足和价格上涨等不良情况,对于这个问题,您认为有何对策?

  春大地:生产乙醇的木薯在中国异常昂贵,于是不得不从一些邻国进口低廉的木薯。市场上需求突然大量增加,而供应有限,这必然导致价格上涨。其实可以通过将进口和刺激国内生产相结合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是,与木薯生产者进行谈判,讨论建立长期供应合同,使农民不断提高的生产力水平同市场相适应。值得注意的是,木薯在印度、非洲和巴西等许多国家是穷人的主食,在这些国家就不应用木薯来制造乙醇,以防止食品和燃料的竞争。

  中国能源报:中国政府日渐认识到生物能源的重要性,并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加快这一行业的发展进程,对于中国发展生物能源您有何建议?

  春大地:中国发展生物能源是从粮食乙醇开始的,其原因是当时吉林等农业大省囤积着大量陈化粮。然而,中国政府很快认识到,对于一个拥有近14亿人的人口大国而言,不可能一味依靠消耗玉米和小麦等粮食来扩大乙醇的生产规模,所以随后提出了利用木薯、甘薯、甜高粱等农产品作为生物乙醇的原材料。但这些只是短期内的解决办法,中国仍然缺乏一个长期的解决措施。因此,中国未来想要长期发展生物能源,应该学会依赖于非食物的原料。这就需要中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来实现这个转变,比如以农林残留物和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植物油作为生物乙醇和生物柴油的原材料。此外,通过提高技术水平,中国还可以发展更为多样化的生物能源,如除发展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外,还可发展丁醇等更容易与汽油混掺产生效果的能源。

  对于中国发展生物能源的建议,我认为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应继续改变依赖食物来生产生物能源的方式,而将农林残留物和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有机物、植物油等非食物产品作为生产原料;

  第二,应该在行业发展,尤其是科技研发方面加大投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成本;

  第三,政府应该给生物能源提供发展的动力,在一定时间内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第四,政府应该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比如规定在成品油中必须混掺10%的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等措施,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国内有足够消费市场;

  第五,政府可以通过扩大生物燃料的进口规模,来提高国内生物燃料的市场份额,这将为中国生物燃料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中国能源报:在促进生物能源发展方面,您认为应该形成怎样的合作机制?

  春大地:在不久前召开的第四届中国能源环境高峰论坛上,我曾提到过“生物协议”这个概念,意思是在协议框架下,全球范围内相关各方在生物能源的生产、消费、贸易环节进行全球性的合作,我们必须注重构建由这三个环节所组成的完整产业链条。

  首先,要让石油公司参与进来。因为他们是成品油的销售商和供应商,没有它们购买生物燃料,生物能源就会缺乏市场。

  其次,要让汽车制造商参与进来。他们的汽车产品使用生物燃料时,制造商应对其售后进行保障。

  最后,提供农林、餐厨残余物及城市垃圾的企业也要参与进来,这样才能确保生物能源原材料供应体系的形成和稳定性。

  我认为这个合作机制应建立在股份制基础上,即各参与公司均持有一定的股份。这种股份制对话的形式,有利于促使形成完整的生物能源产业链条,有利于“生物协议”的实现。

  中国能源报:对于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生物能源产业政策,您有何建议?

  春大地:对于推动产业发展而言,政府出台政策确实是很重要的事情,也需要不断提高和改进。中国如果想让生物能源发展得更快一些,就需要国家发改委等政府部门采取一定措施,事实上这些部门也有责任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据我所知,中国国家发改委在支持生物能源产业发展方面已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我认为其在制定政策方面还有待改进。如制定政策过程中要非常重视专家咨询论证、民意调查和对话等,并将制定政策视为一个持续的过程,通过不断的讨论和实践发现错误,并及时进行修正,而不是只经过一次性的咨询和调查便确定某项政策,因为这会使政策缺少灵活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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